安徽/安庆-2026-01-29 00:00:00
【正在公告】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拆除处置的房屋构筑物及设备净残值拍卖交易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拆除处置的房屋构筑物及设备净残值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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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拆除处置的房屋构筑物及设备净残值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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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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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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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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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咨询展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延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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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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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拆除处置的位于原海达公司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设备净残值。标的具体清单见附表。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中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诚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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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底价 |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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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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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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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须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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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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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其他特别说明: ①本次拍卖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转让标的物的具体种类、数量、质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因竞买人了解不彻底而产生的责任与商业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意向竞买方务必在竞价前自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标的物实况。成交人不得以数量、质量差异为由拒绝履约或要求调整价款,一经竞价成功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所有潜在风险,相关风险与转让方无关。意向竞买方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成交后不得就标的物实际情况差异、瑕疵等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向委托人、被委托人等索赔。 ②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联系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同时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户名: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徽商银行望江支行;账号:*******************)。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移出标的物。逾期未移出,委托人将依法收回剩余标的。 ③若受让方未按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付清成交价款或未缴足拍卖佣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重新拍卖时,原受让方不得参与竞买,且须支付首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价的,原受让方应补足差额。 ④此次拍卖标的拆除方式为机械及人工拆除,部分拆除须人工高空作业;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另行转包或与他人联合拆除,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对买受人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成交价款及佣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人身损害赔偿均由买受人一方全部承担。 ⑤拆除施工期限为**天,自买受人进场施工之日起算。买受人必须自进场施工之日起**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运离现场;买受人承担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⑥受让方处置过程须接受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确保合法合规。 ⑦由于本次拆除的资产均已报废,属于废旧物资,没有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建议意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现状,并谨慎参与竞买,因买受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拍卖公告描述不一致等为由,调整拍卖成交价格或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的要求。 ⑧买受人在拆除过程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拍卖规则》及《网络竞价风险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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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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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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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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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携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组织: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迎江区迎江世纪城启航社*幢****室,节假日除外)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规则。逾期恕不受理。 *.请意向受让方于****年*月*日**时前将竞拍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拍保证金请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 (*)账号:******************* *.保证金支付注意事项: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现金付款及其他付款方式; (*)付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委托付款或借用第三方付款。 *.****年*月*日**:**起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到账后,本公司将为具备竞买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分配电子竞价系统账号及密码。 注:仅缴纳保证金未完成报名手续者不得参与竞价。未竞得者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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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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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起航社*号楼****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领取人须持竞买登记报名时留存的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理人除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外,还须出具经受让方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受让方登记报名时的有效证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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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不计息); *.若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在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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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起航社*号楼****室,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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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应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向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的拍卖佣金(户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巢湖支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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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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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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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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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 **** 代理机构: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起航社*号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刘先生/***********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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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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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附表》《网络竞价告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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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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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徽省中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