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1-29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金凤区****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核项目 |
|---|---|---|---|
| 分包名称: | 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费率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 **********其他咨询服务 | 其他咨询服务 | 金凤区****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核项目二标段施工过程跟踪及结算服务 | * | ******.** | 标的**其他咨询服务:金凤区****年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核项目二标段施工过程跟踪及结算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的工作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各标段实际情况,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本项目按照费率进行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费率最低的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其得分为满分**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 *.投标费率最高不得超过*.*%。 |
| * | 管理制度 | **.** | (*)管理制度内容齐全,科学清晰合理、可实施性强得**分; (*)管理制度内容合理,科学清晰、具有可实施性的得*分; (*)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分; (*)管理制度内容描述含糊、可实施性差得*分; (*)没有相关制度的或内容不全的不得分。 |
| * | 成果保密措施 | *.** | (*)成果资料保密管理服务措施全面细致、管理内容全面得*分; (*)成果资料保密管理服务措施、内容存在差漏的得*分; (*)资料保密管理保障措施不够周全,操作性不强但能够执行的得*分; (*)资料保密、成果管理措施内容很少、控制措施不明确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人员配备 | **.** | *.项目负责人*名,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且有高级职称者得*分,中级职称者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本项目拟投入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人数至少*人(其中土建造价师*名,安装造价师*名),满足要求的得*分,不满足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工程类或预算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每提供*名得*分,最多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及人员工作划分安排,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职称证、造价师职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复印件以及社保花名册(近三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不得分。 |
| * | 类似业绩 | *.** | 供应商须提供于近三年(****年*月*日至今)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个工程结算业绩的得*分,最高*分; 每提供一个工程项目跟踪审核业绩的得*分,最高*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定案单,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准确时间的不得分;(*)合同签订主体乙方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意一方皆可。(*)同一个工程项下子项(标段)业绩视 为一份业绩。 |
| * | 服务承诺 | **.** | (*)投标人承诺确保工作质量,项目成果文件不得出现错项漏项,如出现错项漏项,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惩罚,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的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在合同服务期内,收到采购人请求时,响应时间为*小时以内,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保密承诺并加盖公章的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廉洁从业承诺并加盖公章的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均在宁执业且中标后不更换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承诺,承诺内容详细具体的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效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的承诺,承诺内容详细具体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不得转包分包业务承诺:承诺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注:以上***项投标人须逐项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承诺应明确,要有对应保障措施,经济等处罚措施等;无对应保障措施,经济等处罚措施,此项不得分;此项作为合同附件且以上承诺作为考核标准,如有违反按约定处罚,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承诺执行或虚报谎报人员信息,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 * | 实施方案* | **.**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的思路:对项目服务内容理解透彻,项目总体服务思路清晰,针对性强,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内容全面、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具有合理化建议的得**分;内容较全面、思路相对清晰,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分;内容一般全面、思路一般清晰的,没有具体的针对性的得*分;内容不全面、思路不清晰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实施方案* | **.** | (*)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列明施工过程跟踪审核工作内容,针对施工过程跟踪审核工作,分析重难点,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认识到跟踪审核要点,各项措施完备。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的得**分;措施内容较完整,具有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的得*分;措施内容较完整,但是缺乏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的得*分;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实施方案* | **.** | (*)施工过程跟踪审核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熟悉跟踪审核流程,各阶段工作量及工作安排合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内容详尽完善,针对实施过程中关键节点把控合理,拟定清晰明确的工作计划,提供详细的工作步骤、及科学合理的时间安排,且完全满足各阶段工作要求的得**分;实施方案完整、工作计划清晰明确、工作步骤较为完整、时间安排较合理,能够满足各阶段工作要求的得*分;实施方案完整、工作计划、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基本可以满足各阶段工作要求的得*分;实施方案仅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步骤但内容不够全面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实施方案* | **.** | (*)对招标项目的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提供的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详细完整,内容具体,完全满足服务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分;质量及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的*分;有质量及保证措施,但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的*分;措施不完善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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