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1-29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规划展览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图纸已做调整,调整后的施工图纸随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因施工图纸调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 本项目部分设备利旧,承包人应综合考虑利旧设备的保护保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人员看管费、设备搬运费等一切费用,该费用已计入合同价,结算时不再调整。现有利旧设备已拆除,并搬运至指定位置统一堆放,承包人进场后需进行利旧设备移交确认,并安排人员统一保管。”修改为“**.* 本项目部分设备利旧,承包人应综合考虑利旧设备的保护保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保护保管费、搬运费等一切费用,该费用已计入合同价,结算时不再调整。利旧设备拆除后,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搬运至指定位置集中管理,并安排人员统一保管。”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中关于“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的要求均修改为“投标人应在中标后提供”。 五、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