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浙高运数改二期项目新岭隧道北斗设备部件谈判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1-29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浙高运数改二期项目新岭隧道北斗设备部件谈判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0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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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浙高运数改二期项目新岭隧道北斗设备部件谈判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浙高运数改二期项目新岭隧道北斗设备部件谈判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浙高运数改二期项目新岭隧道北斗设备部件谈判项目澄清
回复问题
自****年*月*日至今的北斗应用研究类课题验收项目可以作为北斗基站类相关案例。证明材料要求:①提供材料要求:须提供研究过程材料及成果鉴定材料。其中过程材料可为项目任务书/计划书/业务合同/开题报告等(满足其一即可);成果鉴定材料可为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已发表)、专利申请文件(含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成果验收申请表、验收专家组意见、成果鉴定证书、第三方的检测/鉴定报告、同行评议意见、成果转化意向协议等(满足其一即可)。②日期要求:以提供的成果鉴定材料中较晚者计入评审。③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可为原厂商研究成果。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分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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