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1-29 00:00:00
滁州市第四中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澄清答疑
滁州市第四中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澄清答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第四中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问题: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中“*.人员配备:(*)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营养配餐员证书的得*分”。该条款要求食堂餐饮项目经理持二级及以上营养配餐员证书,我公司认为此设定存在不合理之处。二级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作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于****年被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年**月*日发布),该文件将“营养配餐员”列入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各地自****年底起停止相关考试、鉴定与发证。建议修改为“具有二级及以上营养配餐员证书或公共营养师(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得*分”
回复: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只是取消了“营养配餐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原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停止核发。取消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后,并未取消该职业资格,而是转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如地方鉴定中心等)负责考核发证。新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在全国联网可查,效力与原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且招标文件中也明确表示提供技能人才评价全国联网查询截图(该网站可以查询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故本条不作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第四中学
地 址: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来河路东北方向***米
联系方式:潘国靖***********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谯南路****号世贸购物生活广场公寓*幢**层****室
联系方式:赵建飞***********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国靖、赵建飞
电 话:***********、***********
五、附件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