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号
供应商(乙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销售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号湘豪大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 * |
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车定点加油采购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价格(优惠率%) | 服务期限 | | * | 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车定点加油采购项目 | *.*%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 年,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 | 投标价格(优惠率%) 小写:*.*% 大写:百分之伍点伍 | | 备注:无。 | *、采购预算:年度预算为*******元,二年预算合计*******元。*、价格要求(*)**号汽油、**号汽油在当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挂牌价基础上再给予下浮报价,报价每升优惠率;即:定点加油价格(每升)=加油站当日政府指导价*(**优惠率)。 (*)在定点服务期内,供应商所属各加油站点就**号汽油、**号汽油实施的促销优惠活动,采购人享有参与权,执行规则如下:①加油站当日优惠活动与本项目的优惠报价不同时适用(即:不可叠加享受);②当加油站当日优惠活动的实际优惠力度高于本项目投标时所承诺的优惠报价时间。按优惠力度较大者执行。 (*)供应商县内所有联网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须执行本次采购的最终投标优惠价。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将所辖长沙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加油站确定为本次采购定点加站,并在响应文件中列明所辖定点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的燃油种类及加油站位置图,最终加油站点由采购人确定。 采购人可到定点加油站加油,也可自主选择供应商所属范围内的任意加油站加油。 *.*供应商须成立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车定点加油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队伍。上门服务,办理、制作统一样式的加油卡,指定专人负责加油信息维护,做好加油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加油电子档案(包括加油卡编号、 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优惠金额等)。 服务期内,如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发生变化的,供应商需在 ** 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燃油采购定点加油站在公务车加油前,查验加油卡的真伪,核对车牌号与卡上注明的车牌号是否一致,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规定。 *.*供应商在进行每辆车的加油服务时,每辆车每次的加油费用结算应当直接扣减中标优惠金额,同时记录加油卡编号、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优惠金额等。 *.*供应商须妥善保存燃油采购的相关资料,包括高清电视监控的视频资料(至少保存**天),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供应商应定期对加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保障服务安全。
*.人员配置要求
*.*成立长沙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车定点加油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队伍。 *.*上门服务,办理、制作统一样式的加油卡,指定专人负责加油信息维护,做好加油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加油电子档案(包括加油卡编号、 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优惠金额等)。 *.*服务期内,如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发生变化的,供应商需在 ** 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项目负责人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资格证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燃油要求 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必须全部从国家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 *******–****《车用汽油》标准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加油站点要求 (*)供应商在长沙县城区(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范围内有加油站点,以满足紧急用油情况下公务用车及时加油服务。 (*)投标中的自有站点必须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必须同时满足**#汽油、**#汽油)标准的燃油供应,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的能力。加油站工作人员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全天营业,随到随加。 (*)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按规定定期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计量部门鉴定,保证供油数量准确。 出具**#汽油枪、**#汽油枪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提交相关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投标中的自有站点必须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和监控录像(包含油枪、刷卡结账处),可调监控不得少于**天。 (*)具备电子记账系统,系统可获取作业用车加油数据(包括加油卡编号、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 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具备与电子记账系统相匹配的油卡管理系统,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限车号、限油站、限每天加油次数、限每天加油金额、限每次加油量、限油品)。
*.其他要求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存在问题时(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检验结果为基准),鉴定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并由供应商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对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供应商应积极响应并进行整改。 *.*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定点单位在定点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单位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①不按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二次的; ②不执行对号加油,公务油卡用于私车加油、不按实结算,刷卡支付现金或其他物品累计达二次的; ③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处通报累计达二次的; ④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⑤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⑥因油品质量或其他问题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调整,按调整之后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结算定点加油结算价格=加油站当日挂牌价/升×(***.*%),按照实际加油情况,据实结算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费用按月结算 *.*采购人按月根据需求量向供应商预付燃油,供应商按月据实核销加油费用。 *.*月末由加油站提供采购单位公车加油流水清单与采购单位加油登记核实数量、金额,按优惠比例核减优惠金额后,若预付金额未使用完毕,则自动转存到下月继续使用;若预付金额不足,则在下月补足。 *.*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 *.*合同到期后,供应商须还返所剩油款。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