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2025-12-19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入河排污口专项监测及排查整治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年入河排污口专项监测及排查整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新华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环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西段****号楼*号门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入河排污口专项监测及排查整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工作需求: 本项目分为两部分,具体工作如下: (一)市级入河排污口监测 *.每季度对**个(数量随排查情况新增或减少)市级排污口(全部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类型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进行监测,监测指标为基础*项( ** 、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并对以下指标进行选测。排入入河排污口的废水不能稳定达标的指标;所在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超标或较差的指标;责任主体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存在异常的指标;能够较好识别污水具体来源的特征指标;其他认为有必要开展监测的指标,监测频次根据市局监督管理需求确定。 *.对***个(数量随排查情况新增或减少)其他类型入河排口进行抽测,抽测比例不小于**%,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指标为基础*项( ** 、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 *.上述两项工作,点位由局内最终使用科室确认,如存在干枯、无水等情况导致未能取样,应第一时间与局内最终使用科室明确并调整点位。 (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服务 *.工作方案概况 *.*排口整治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河长办〔****〕**号)、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号)等文件要求,完成我市****年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工作包括:完成全市流域面积**平方公里以上干流及一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厅部署,完成辽宁省入河排污口管理平台“排口整治”模块、“重点工作”模块、“污染源关联”模块工作任务以及入河排污口监测任务,****年**月底前上报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排污口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排口整治 技术单位组织技术力量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对抚顺市全市流域面积**平方公里以上干流及一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发现排口整治任务纳入“排口整治”模块。 依据《辽宁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方案》、《辽宁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开展抚顺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以下简称《整治总则》)中相关整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