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处理决定公告
2026-01-29
湖北/鄂州 中标结果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鄂州-2026-01-29 00:00:00

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关于****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鄂州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关于****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州财采发〔****〕***号)等规定,我局对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严格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从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检查聚焦代理机构****年*月至****年**月期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规制度为依据,采取“机构全面自查+书面资料细致审查+实地现场精准核查+随机项目延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检查过程中,各代理机构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及项目全流程资料;对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评审组织实施规范性、信息发布时效性、档案管理完整性等全链条环节进行核查,并随机抽取**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穿透式”核验,实现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多维度、全流程监督。
二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情形,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
*.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个别项目将“特定行业业绩”“特定领域奖励”等作为评审因素,或设置与项目需求无关的资质、认证要求。
*.评分标准不科学:部分项目技术评分未与项目特点精准匹配,存在评分项未量化、评审标准模糊等问题;还有项目通过“制造商背书”“特定规模业绩占比过高”等方式设置限制条件。
(二)评审组织实施不规范
*.评审专家管理不到位:存在抽取评审专家与项目专业需求不匹配、聘请非合格专家参与评审等问题。
*.评审现场与费用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评审场所未达到封闭管理要求;部分项目违规收取评审费用,或费用收取缺乏合法依据。
(三)信息发布不规范
中标相关管理不及时:部分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与通知书发布间隔超法定要求,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效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
各代理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重点规范从业人员社保缴纳、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实施等环节,确保全流程合法合规。
(二)提升专业能力,优化服务质量
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需求编制、评审标准设置等业务的学习研究,结合项目实际科学设置评审因素,避免“不合理限制供应商”等问题,不断提升采购代理专业化水平,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夯实业务素养,提升服务水平
聚焦专业化差异发展,强化专业能力积淀,推动业务向政府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专业化服务转型。深耕市场行情、行业发展等专业领域研究,将采购代理业务做深、做细、做优,提升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与技术含金量,进而结合自身业务特性明确重点代理领域。
各代理机构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对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鄂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鄂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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