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尚财采投处【2026】3号
2026-01-16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尚财采投处【2026】3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6-01-16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尚财采投处【****】*号
作者:尚志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屋面维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绿溪桃源**号楼**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事项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被投诉人以我方拟派项目经理仅提供近*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未提供其他四险证明为由,认定我方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并作无效响应处理,该决定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二)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包含五险为由佐证处理决定的合理性,属于对法律规定的错误适用。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执法机关名称:尚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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