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采
首页
产品套餐
登录
|
注册
任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任财采投〔2026〕1号)
2026-01-28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任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任财采投〔2026〕1号)
河北/
沧州
-2026-01-28 00:00:00
任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任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任丘市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任丘市渤海东路*号
被投诉人:
沣江铎胜(河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
沧州
市新华区长芦大道西侧
沧州
国际五金城项目三期*#楼******
四、基本情况
“任丘市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合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向沣江铎胜(河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沣江铎胜(河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质疑事项(*)、(*)、(*)成立,予以修改完善;质疑事项(*)、(*)、(*)不成立”作出质疑的答复。****年**月**日,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的投诉书并于当日正式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判断标准缺失,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极易导致主观横向比较,难以保证评标公正一致,亦不利于投标人间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合同履行期限设置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交付车辆并完成车辆上牌手续,这一规定不符合纯电动环卫车辆的实际生产要求,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严重不相适应。纯电动环卫车辆的采购周期长,主要原因在于其底盘生产周期长、生产后保存受限,且电池体积庞大需要特殊运输和安排,通常情况下需要**日以上才能完成采购,建议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投诉事项*:将商务条款设为评审因素不合理,“优于”标准不明确,这种模糊不清的要求导致投标人难以精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具体条款,在准备投标材料时缺乏清晰指引,同时也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使得评审过程缺乏明确、统一的依据,进而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任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任丘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法律声明
|
服务协议
|
隐私条款
|
站点地图
|
XML地图
|
新闻栏目
© 众采招标网 南京预见商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苏ICP备19019254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4033151号
用户反馈
服务协议
隐私协议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