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皇姑区2026年-2028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征集公告
2026-01-27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皇姑区2026年-2028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征集公告
辽宁/沈阳-2026-01-27 00:00:00
项目概况

皇姑区****年*****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皇姑区****年*****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才老师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三、征集项目概述

*.征集项目名称:皇姑区****年*****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征集项目编号:*****************

*.征集项目简介:为适配我区公务用车使用单位办公地点分散的实际情况,切实达成节时、节能、节资工作目标,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辽委办发〔****〕***号)、《沈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沈委办发[****]*号)等文件规定,拟于对全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模式。本次纳入采购范围的公务用车共计***台(其中轿车占比约**%)年度维修预算***万元,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年(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共计***万元。本次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方式采用比率报价方式,拟确定*家入围供应商;在评审环节采用质量优先法择优确定服务商,确保维修服务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同步提升。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采购包*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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