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分期支付金额比例为:**%,即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柒佰贰拾元整(******.**元)说明:合同签订后,在财政指标下达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分期支付金额比例为:**%,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贰佰玖拾元整(******.**元)说明:服务期满半年后三个月内供应商提交阶段性项目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在财政指标下达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次分期支付金额比例为:**%,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贰佰玖拾元整(******.**元)说明:服务期满后三个月内供应商提交项目总体成果报告,通过专家组验收和采购人审核,在财政指标下达后,根据最终考核得分结合项目实际履约情况 **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当提供正规发票。
因本项目属于财政支付范畴,若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但仍出现逾期支付的情况,乙方承诺不追究甲方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收款账户: 北京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湖南九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成果要求:
- 技术支撑服务中的服务内容均需和采购人充分沟通,符合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及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出具的审查意见、复核意见、现场核查意见、评估意见等需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后三个月内供应商提交项目总体成果报告,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采购人将依据项目的需要,调整供应商的服务时间,供应商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
- 无论何种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的,采购人发出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供应商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加以执行,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
- 项目工作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供应商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供应商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说明原因和协调情况,及时解决,消除影响。
- 工作组织安排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时间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且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 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内容和深度;未经采购人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对芙蓉分局、天心分局、雨花分局、望城分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
- 对芙蓉分局、天心分局、雨花分局、望城分局管理的环评登记表进行抽查和线上核查。
- 对芙蓉、雨花、天心、望城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企业(简化管理)的证书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开展执行报告审核和问题整改指导等。按需要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现场核查意见、执行报告审核意见,并指导问题企业整改。涉及企业事项可一项或多项,事项可重复。
- 对芙蓉分局、天心分局、雨花分局、望城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登记表抽查和线上核查。
- 组织技术培训交流。对企业分片区培训。
- 因本项目工作过程中会涉及到环保专用网络办公,因此供应商需安排*名定期服务人员(专业:环境保护类;职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分局指定地点轮流服务,以配合分局工作要求,且每周至少在分局指定地点服务五天,其他时间服从安排。
- 为本项目服务的主要团队成员根据采购人需求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季度和半年度讨论会议。
- 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对芙蓉分局、天心分局、雨花分局、望城分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对芙蓉分局、天心分局、雨花分局、望城分局管理的环评登记表进行抽查和线上核查。*、对芙蓉、雨花、天心、望城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企业(简化管理)的证书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开展执行报告审核和问题整改指导等。按需要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现场核查意见、执行报告审核意见,并指导问题企业整改。涉及企业事项可一项或多项,事项可重复。*、对芙蓉分局、天心分局、雨花分局、望城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登记表抽查和线上核查。*、组织技术培训交流。对企业分片区培训。*、因本项目工作过程中会涉及到环保专用网络办公,因此供应商需安排*名定期服务人员(专业:环境保护类;职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分局指定地点轮流服务,以配合分局工作要求,且每周至少在分局指定地点服务五天,其他时间服从安排。*、为本项目服务的主要团队成员根据采购人需求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季度和半年度讨论会议。*、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供应商需安排*名定期服务人员在分局指定地点轮流服务,以配合分局工作要求,且每周至少在分局指定地点服务五天,其他时间服从安排。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提交的成果应整理成册,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连续两次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未整改到位的或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已付的合同款退回,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考核机制: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的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
附:****年环评和排污许可采购项目考核表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 季度考核 |
| * | 服务效率 | 工作完成时限(**分): 一、标段一: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技术审查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分局和园区审批的环评项目进行技术复核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分局和园区管理的环评登记表进行线上复核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污许可相关支撑工作(包含证书技术审查、现场核查、执行报告审核,问题整改)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分局和园区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进行复核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分局和园区管理的排污许可登记表进行线上复核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复核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危废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核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十五五规划环评编制类型课题研究的,每延期一周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领域普法和科普宣传系列视频制作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二、标段二至标段五: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审查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抽查和线上核查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污许可相关支撑工作(包含证书技术审查、现场核查、执行报告审核,问题整改)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污许可登记表抽查和线上核查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 **分 |
| 服务响应速度(**分): *、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的不扣分; *、接到通知后*(不含)**.*小时(含)内响应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接到通知后*.*(不含)**小时(含)内响应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接到通知后*(不含)**小时(含)内响应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接到通知后*小时(不含)及以上响应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 **分 |
| * | 服务态度 | 自身服务态度(*分): *、服务过程中不主动与采购人沟通、态度生硬、自作主张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解决问题或不主动向采购人报告并协商解决方案的每出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 *分 |
| 企业投诉情况(*分): *、服务过程中收到企业书面投诉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 *分 |
| 考勤情况(*分): *、定期服务人员无故旷工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定期服务人员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定期服务人员服务时间不在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时间串岗、玩游戏、看小说等)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 *分 |
| 年度考核 |
| * | 服务质量 | 服务过程中受到部省市通报并扣分(时限截止到项目验收前)(**分): 一、标段一: *、环评、排污许可、危废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技术支撑项目许可质量受到湖南省通报并扣分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环评、排污许可、危废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技术支撑项目许可质量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并扣分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二、标段二至标段五: *、环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项目许可质量受到长沙市通报并扣分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环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项目许可质量受到湖南省通报并扣分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环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项目许可质量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并扣分的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 **分 |
| 长沙市全省排污许可年度考核排名(**分): *、排名***名不扣分; *、排名***名扣*分; *、排名*名以后扣**分。 | **分 |
| 合同履行重大违约事项(此项不计入考核评分) |
| * | 一、标段一: *、合同履行过程中经采购人发现核实出现此情况(合同服务期内在长沙市承担排污单位的环评和排污许可、危废经营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等咨询业务,或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园区管委会等管理机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且拒不改正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的合同款,出现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此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二、标段二至标段五: *、合同履行过程中经采购人发现核实出现此情况(合同服务期内在本辖区内(省级以上园区除外)承担环评和排污许可业务)且拒不改正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的合同款,出现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此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
说明:
*、考核流程
(*)“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按季度进行考核,季度结束后**日内,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考核申请,如供应商未按时提交申请的,采购人有权按*分作为季度考核分值。
(*)“服务质量”按年度进行考核,服务期结束后验收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考核申请,如供应商未按时提交申请的,采购人有权按*分作为年度考核分值。
(*)最终考核得分=“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服务质量”年度考核得分。
*、季度考核应用
约谈机制:当季度考核得分低于**分时或最终考核得分预计低于**分的,采购人有权约谈供应商,要求其说明情况并提交整改方案。
服务期内累计*次季度考核得分低于**分或最终考核得分预计低于**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最终考核得分应用
根据最终考核得分确定最终支付金额,具体遵循以下规则:
采购人根据最终考核得分支付合同款,支付比例在数值上等于最终考核得分。例如,考核得分为**分,则支付结算金额的**%。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拟配备项目团队成员中无挂靠人员,并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一旦发现供应商拟配备项目团队成员中存在挂靠行为,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若中标将会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供应商,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所有成果资料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和抄袭。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并且项目团队成员需要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配合进行必要调整。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提供与本委托事项有关的必要的基础资料,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要求,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在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在合同服务期内不能在本辖区内(省级以上园区除外)承担环评和排污许可业务。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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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