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甸镇人民政府施溪与薛舍交界河道水面竞价交易公告项目公告
2026-01-28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白甸镇人民政府施溪与薛舍交界河道水面竞价交易公告项目公告
江苏/南通-2026-01-28 00:00:00

白甸镇人民政府施溪与薛舍交界河道水面竞价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白甸镇人民政府施溪与薛舍交界

河道水面竞价公告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就其施溪与薛舍交界河道水面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发包方: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具体名称及位置:施溪与薛舍交界河,南至墩白河即施溪村****组交界三港,北边东至施溪村**组、周垛村薛舍*港,西至施溪村****组老闸口。

*.其他说明

所有河道段面必须服从白甸镇政府、河道管理部门管理及河道所在村监管与考核;无条件服从镇、村统一规划管理、公益事业、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要求。河道承包期间,如遇有修、建道路、桥梁、闸、涵、护坡、疏浚等工程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且发包方不赔偿承包方损失;如遇有河道清淤,则减收承包方一年承包金或延长一年承包期限,承包方只可选择一种方式;如遇有乡村振兴发展等需要,发包方有权提前半年通知承包方解除租赁合同,发包方返还承包方未使用期间相应的承包金,不赔偿承包方损失;如遇有政府建设需要,发包方有权随时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配合,发包方返还承包方未使用期间相应的承包金,不赔偿承包方损失。合同保证金为*****元,保证承包期间河道清洁、到期拆除养殖设施,让出水面。承包期间届满或依法解除合同后,承包人没有违约行为,发包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协议期内,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转包,若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因意外不能经营时,可由其直系亲属经营至承包期满,但需与发包方办理相关手续。承包期届满,承包方必须拆除一切养殖设施,按期交出承包水面,养殖设施的拆除费用自理。承包方逾期交付水面需承担合同保证金*倍的违约金,逾期期间按原承包金*倍承担占用费,占用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承包期内,承包方需保证水面常年无水草及漂浮物。所有河道标段一律严禁投喂鱼混合饲料,河道内须投放一定数量鱼苗,实行以河养河。所有标段一律严禁设置网簖、网箱、围网,分界以拦河网设置,并确保河道通行。

中标方承包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不得有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承包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自负盈亏;承包人及其雇佣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与发包人无关。

*、项目合同租期: ******日至******日,期满后承租人须无条件拆除养殖设施。

*、项目合同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在中标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五年的合同租金。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元(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加价幅度:***/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三、意向竞拍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根据标的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受让人应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亲笔签字。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需签字盖章。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亲笔签名)。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亲笔签名)。

四、网上竞拍程序

()网上注册

*.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本次竞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方中标后需缴纳*****元的合同保证金。

(三)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承租方,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分。

报名路径:意向承租方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

上传附件为第一部分交易须知第三条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 现场查勘及地点

***********分起至**********分(工作日时间),可联系项目联系人或至白甸镇人民政府详细咨询。

五、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提交有效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分开始,在设定**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投标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

意向承租方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承租方。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承租方的,则将原承租方优先确定为承租方;报价中无原承租方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本项目不设延时报价。

特别提醒:请意向承租方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六、 联系方式:

出租方: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荀根勤

联系电话:***********

七、特别说明:

拟竞价单位人员可以现场查勘,如不现场查勘,默认为认定相关水面范围。

附件:

白甸镇人民政府施溪与薛舍交界河道水面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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