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037-1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3台闲置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2026-01-28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3037-1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3台闲置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辽宁/沈阳-2026-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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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台闲置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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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台闲置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闲置车辆,按现场踏勘实物现状,整体打包处置。 *、标的物交付方式:买方自提。 *、意向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竞买保证金,待标的成交后且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拍卖人收到佣金、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日内买受人通过基本账户将除竞买保证金以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转让合同》后,按照约定,在*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待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通知买受人提货并配合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提档手续。 *、合同生效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即可开始提货,要求自开始提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运输离场。 *、买受人提货时需听从转让方现场人员指挥,在转让方现场人员指认下进行操作。买受人将标的车辆运输离场后该车辆发生的一切事宜由买受人负责,与转让方和拍卖人无关。 *、转让方保证车辆具备过户条件,过户前违章罚款等费用由转让方负责,过户更名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瑕疵声明: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相关资料交付给买受人,配合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过户所需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车辆由于长期存放可能存在车胎漏汽、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损坏、缺失等问题,本次转让车辆按踏勘现状转让。 (*)车辆状况、型号、登记日期、年检日期、排量、行驶公里数以实际状况为准。 (*)车辆年检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车辆有关违章、欠费、扣分由受让方自行查询,过户前违章罚款等费用由转让方负责,过户更名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如因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等原因或者手续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保持车辆原状下,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无条件办理退车手续,但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不承担其他费用。如转让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其他相关车辆识别代码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导致字迹模糊无法拓印,经车籍单位配合可办理正规重新打刻手续的,不予退车及补偿。 (*)转让车辆不带车牌。 (*)买受人存在非本市身份证且在本市落籍或需迁出等其他情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车辆落籍规定及车辆限购、指标管理政策,成交后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承担一切损失。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的证载权利人均为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保证车籍单位配合办理过户。 (*)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如将车辆再次过户到其他人名下,此后发生的纠纷、赔偿等一切事宜及相关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无关。 (**)与转入相关的条件: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应对标的车辆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一经递交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车辆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将扣罚相应竞买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偿权利。 *、标的购入时没有抵税,依据财税规定,转让方可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 *、预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两个工作日**:*****:**) 预展地点: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队 现场踏勘联系人:俞先生 ************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