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036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4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2026-01-28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3036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4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辽宁/沈阳-2026-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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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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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台,按现场踏勘实物现状,整体打包处置,不检斤。 *、标的物交付方式:买方自提。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接到转让方通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合同,买受人在接到产权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如不交纳,则保证金不能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全额交纳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转让方、买受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至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买受人另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该项目交割完结且经转让方验收后,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至买受人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转让标的物的保管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合同生效买受人付款成功后即可开始提货,要求**日内买受人将标的物全部清理外运完毕。采取自提方式,买受人在提货过程中需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注销车籍等后续工作。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提货。 *、买受人在报废车辆清运出厂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车辆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报废车辆的拆解,并负责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取得机动车解体证明文件以及完成机动车注销等,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在报废车辆拆解并注销完成后,买受人须向转让方提供机动车拆解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 *、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本次转让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和指定范围为准,整体成批不检斤处置,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竞买人应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一经报名参与拍卖,视为知晓所有情况,日后出现任何问题,卖方无责,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转让机动车均已报废,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解体,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拍卖方无关。 (*)受让方在提货期间需遵守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提货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买受方提货时需听从转让方现场人员指挥,在转让方现场人员指认下进行操作。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及场地平整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及场地平整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转让方能向满足条件的买受人开具**%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预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两个工作日**:*****:**) 预展地点: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队 现场踏勘联系人:俞先生 ************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