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2026-01-28 00:00:00
江达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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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年度江达县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江达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江达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其他相关要求: *.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 *.该宗地不设地下空间,禁止地下开发(管线下埋除外)。 *.建筑退让和间距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规划、交通、消防等部门规定。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文件为准。 *.宗地范围内的综合管线(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与周边市政设施的衔接,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建设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及交通关系。 *.其余未尽事宜均应遵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地勘:该出让地块未做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费用自理。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期限内有有效报价,且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挂牌期限内无有效报价或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挂牌出让不成交; *.挂牌截止前有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届满后进入*分钟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期间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但出让方案或法律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竞买人是否符合竞买主体资格,须经江达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本文件实施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 *.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江达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四、公告时间、地点及要求 *.公告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竞买申请人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竞买网址)注册账户)查阅,或到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方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止;经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完毕,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年*月*日**时**分前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我参与项目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资格,自动生成《资格审查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六、宗地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开户单位: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账号:************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八、其他事项 (一)交付宗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竞买人应在申请前自行现场踏勘地块现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地块现状、规划要求及潜在风险,愿意接受所有挂牌条件,竞得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异议或抗辩; (三)出让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挂牌程序或调整挂牌时间及公告内容,相关调整将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四)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五)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七)土地挂牌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所缴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为定金。挂牌活动结束后,未竞得人自行向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挂牌活动交易手续费、佣金、契税等由竞得人缴纳。 九、交易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江达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的滞纳金;超过**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十一、解释权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江达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江达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瑞 联系电话:************ 挂牌机构: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次仁联系电话:*********** 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