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1-28 00:00:00
简阳市教育局****年普通高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普通高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符合性审查项“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具体标准和要求进行更正。将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审查内容“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具体标准和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更正为“在评标过程中,关于异常低价问题,应当严格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要求予以处理。(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二、在第三章*.*技术要求“其他要求”增加“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非进口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教学仪器。
*.本项目备案号为:********************[****]*****,最高限价:*******.**元。
*.付款条件说明:(*)预付款,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进度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资格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教育局
地址:简阳市简城街道新民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简阳市印鳌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美娟
电话:************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