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图书馆悦读吧自助图书馆开放服务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金华市财政局]
2026-01-28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关于金华市图书馆悦读吧自助图书馆开放服务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金华市财政局]
浙江/金华-2026-01-28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洪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图书馆悦读吧自助图书馆开放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浙江洪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金义快速路****号信息交易中心***工位号

五、基本情况

我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金华市图书馆悦读吧自助图书馆开放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在采购过程中涉嫌串通投标后,成立检查组依法对该投标事项进行了调查。
经查明,金华市图书馆悦读吧自助图书馆开放服务采购项目,于****年**月**日上午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该项目采购预算**.*万元,共有浙江洪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创公司)、金华市丛姐姐家政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丛姐姐公司)等*家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其中洪创公司报价**.**万元、丛姐姐公司报价**.**万元。洪创公司参与指导丛姐姐公司标书制作,且在洪创公司同台电脑上传,导致政采云系统显示硬件设备存在异常(真实网卡地址相同)。洪创公司和丛姐姐公司均未中标。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规定。证据材料具体有:财政检查签证单*份,洪创公司方秀娟、曹艳洁询问笔录各*份,丛姐姐公司丛雨华询问笔录及公司授权委托书各*份,丛姐姐公司、洪创公司营业执照各*份,共*份材料等证据为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了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未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

六、处罚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第款、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根据以上事实,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过程中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应依法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的,处以采购金额干分之五以上干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能积极主动配合,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法所得。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第款、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对当事人处以采购金额(**.*万元)干分之五的罚款肆仟捌佰贰拾伍元(****元)。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金华市财政局

*、联系人:张潮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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