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1-28 00:00:00
夷陵区****年龙泉河中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补充耕地指标转换利用技术服务比价采购邀请函
根据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夷财采发﹝****﹞*号)的规定,宜昌市夷陵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就夷陵区****年龙泉河中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补充耕地指标转换利用技术服务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夷陵区****年龙泉河中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补充耕地指标转换利用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传统新增耕地来源逐渐减少亟需开拓生态友好型补充路径的背景,在“水土保持+新增耕地”的创新模式下,现采购一家专业技术服务商完成夷陵区****年龙泉河中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补充耕地指标转换利用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依据占补平衡项目要求,按照项目前期立项申报、竣工验收、指标入库等工作流程,完成立项资料编制、竣工测量、现场举证、日常变更、验收资料汇编及指标报备等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及相关专家评审。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补充耕地指标备案成功止。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比价,比价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湖北省土地学会(或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根据中国土地学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土地学会对于延长资质土地规划有效期限和相关说明、公告,本次采购允许资质到期的单位继续使用原土地规划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土地管理或规划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测绘、土地管理或规划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诚实信用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五、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一)发放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至**:**,**:**至**:**);
(二)发放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夷陵商会**楼)免费领取。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密封递交至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夷陵商会**楼评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等。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采用**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进行胶装装订。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比价采购邀请函》要求的采购内容、成果交付期、质量要求做出响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一)评审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评审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夷陵商会**楼评标室
(三)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夷陵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可妮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
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年*月**日
一审:李可妮 二审:杨萍 三审:张海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