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黄铁路共享中心多能融合供能示范工程前期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1-28
陕西/榆林 中标结果
朔黄铁路共享中心多能融合供能示范工程前期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榆林-2026-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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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朔黄铁路共享中心多能融合供能示范工程前期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盛国卿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陕西/榆林-2026-01-28 00:00:00
朔黄铁路共享中心多能融合供能示范工程前期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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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黄铁路共享中心多能融合供能示范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朔黄铁路共享中心多能融合供能示范工程前期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中铁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专业资信证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甲************、****年**月**日 |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甲级、甲************、****年**月**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雷小波、高级职称证、************* | 罗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 业绩 | *、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年*月**日 *、铁路专用线电气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榆林市红杉曹家伙场铁路集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勘察设计项目、榆林市红杉曹家伙场铁路集运有限公司、****年**月**日 *、陇海线三民村(不含)至咸阳(含)间接触网改造工程项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供电段、****年**月**日 *、神木市沙沟茆铁路专用线项目、神木市三道河汉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益海嘉里(富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项目、益海嘉里(富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 |
*、西户铁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株潭城际铁路自主运营可行性研究项目、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粤港澳大湾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研究项目(采购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盛国卿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