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1-28 00:00:00
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意向公开(****************)(第*包)
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服务意向公示
项目名称: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
项目概况:
服务坐落总数*个,位于天津市河东区,食堂建筑面积***平方米,需饮食保障服务人员不小于**名。
预算金额:项目概算**万元。
公示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入股企业。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逾期不予接受。
*.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意见反馈表(项目需求及意见反馈表见附件)。
*.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以附件形式将***文件(全部加盖本单位公章)和可编辑的意见反馈表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助理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