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5-12-29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广东/江门-2025-12-29 00:00:00
广东/江门-2025-12-29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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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广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干眼综合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包*(压力蒸汽灭菌器等设备)的投诉书,本机关已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
你公司存在提交的投诉书未依法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欠缺相关供应商的地址、邮箱、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未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缺少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缺少投诉公司营业执照等情形,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以邮寄方式向你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新财采购函〔****〕**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于****年*月*日送达至你公司,要求你公司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本机关在补正期限届满后仍未收到你公司的补正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你公司对本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新会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新会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新会区东庆北路**号),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年*月**日
(联系人:潘智军,电话:*******;高雅,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