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1-28 00:00:00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扣除条款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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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扣除 |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所有产品价格扣除 **%。 |
更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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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中标结果公 告同时公告的内容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业绩;(如有)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证明文件;(如有) (*)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 |
更正*: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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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型号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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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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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
提醒:
①上述比例非强制填写,不满足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政策的供应商可不填写;
②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供应商应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逐项声明;
③供应商应当根据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进行测算(比例未达到**%或未进行比例测算的,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不予价格评审优惠),如有虚假响应,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更正*:删除原招标文件货物参数要求中“*.以上所有产品均要求为本国产品。”
更正*:评分标准技术标部分技术参数响应中描述调整为“采购需求标注“★”和“▲”的参数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如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按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仅限于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非白皮书)或产品检验报告(第三方检验报告或注册检验报告或注册检验补充报告)或注册证明文件或铭牌或实机操作界面,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标注“★”和“▲”的参数除条目标注提供证明材料外,其他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但需明确是否响应,未明确是否响应视为不响应,投标人需审慎填写,验收时将复核参数。”
更正*: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滁州市醉翁西路***号
联系人: 招标办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会峰西路*****号
联系人:唐诗瑶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唐诗瑶
电话:************、***********
五、附件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