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工单转办与督办:精准转办工单,落实督办机制,提高办理效率。负责省、市民意渠道一体化诉求问题的日常接收、研判是否为雨花区负责的诉求问题,并及时将辖区内的诉求问题分转至办理单位,确保即时转办率达到***%。对争议工单进行研判转派。
诉求办理审核与回访:组建专业热线服务团队,构建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服务品质。负责处理雨花区民意诉求的投诉与建议问题,对办理部门反馈报告进行把关审核;对办理部门的反馈报告进行审核、回访服务;通过系统审核办理情况,回访工单内容,据此执行结案上报或跟办、督办等服务工作。
数据分析与报告:定期进行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预警支持。负责统计雨花区民意诉求的投诉与建议问题相关数据,以及编制日常的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和专题报告。同时,负责统计雨花区内各办理单位在诉求问题处理方面的交办量、办结量、联系率、满意率、解决率等关键指标,并对这些考核指标进行监控。对于未能满足考核标准的办理单位,将进行提醒并督促其改进,以提升问题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突发情况:在面临紧急任务需求时,乙方必须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所需的服务支持。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要详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项目服务工作在各阶段能够统筹推进。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本项目服务工作的需要制定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做好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后勤保障;乙方应根据雨花区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统一部署,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常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政策法规、提升沟通技巧、提高岗位技能等,旨在助力服务人员持续提高专业能力,更有效地服务公众;建立服务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与管理内容相关文件、制度的发布和执行,需报雨花区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乙方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台账,记录工作计划方案、项目和资金批复、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重大活动和其他有关资料信息;每月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对总体工作情况、服务人员情况、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及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需乙方配备*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本项目需配备服务人员**名,根据*****热线具体工作内容,在**名服务人员中指定若干名小组组长,协助负责业务工作、队伍管理及考核等工作,在确保诉求处理的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服务人员在不同环节进行交叉轮岗。
(*)履约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甲方有权对乙方就本项目的日常管理、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技能培训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按次考核”的原则,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考核为优秀【**(含)~***分】的,不扣费用;考核为合格【(**(不含)~**(含)分】的,按比例扣除当次支付服务费的**%~**%(即得分为**分,扣除服务费用的**%);考核为不合格(**分以下)的,不支付当次结算的服务费。年度累计出现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下一年度服务资格。乙方按照每个月的考核结果进行年度考核等次绩效发放,根据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每半年进行评优评先。
年度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