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电量监控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2026-01-28
河南/郑州 中标结果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电量监控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郑州-2026-01-28 00:00:0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电量监控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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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电量监控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财磋商采购******* 安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电监控设备***个,出水流量计和视频监控**套 河南宝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号**幢*单元*楼*-**号 *,***,***.**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电量监控设备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庆涛、陈胜利、付红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地址:新郑市新区华夏国际商务中心**楼
联系人:牛科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豫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鹤首外环路双鹤湖壹号*幢楼***号
联系人:王石玉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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