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2026-01-28 00:00:00
汉川市财政局关于对汉川市****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汉川市****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峰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川市
当事人*:湖北中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川市
当事人*:湖北峰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川市
当事人*:湖北泽天项目有限公司
地址:汉川市
当事人*:湖北昊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川市
当事人*:湖北远拓项目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川市
当事人*:湖北中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川市
三、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详见连接*,财政部统一要求中央以及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分别对开展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年*月开始,****年**月**日前发布处理处罚信息,****年*月结束),我市随机抽取了*家代理机构,于****年*月***月开展了监督检查,并于****年*月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开,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我局按上级财政部门分级分类要求确定范围:一是****年*月*日起在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完成名录登记,且****年度代理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检查范围;二是属于“五年一查”的其他代理机构,按五分之一比例抽取纳入检查范围;三是原则上一家代理机构仅检查一次,不重复检查。最终确定*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按相关标准,上述代理机构多属于成长型,从业人数在**人以下,各抽取部分****年执业项目进行检查,共计抽取**个项目,其中公开招标项目按比例抽取*个,工程类按比例抽取**个,货物类按比例抽取*个,服务类按比例抽取**个,涉及采购成交总金额****.******万元。
(二)检查工作机制
本次检查以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目标,聚焦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对代理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助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健康发展。检查工作由我局成立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由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政府采购管理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总体上,受检代理机构能够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保障检查工作场所,各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主要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本次监督评价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机构相关情况开展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项目检查主要包括委托代理协议、采购需求公示、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评审录音录像资料、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意向公开、日常管理、内控管理制度建立等方面内容。
二、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的项目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代理机构、采购人两类责任主体,问题集中体现在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合同管理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具体等方面。
(一)属于代理机构责任的问题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评分标准未量化;
文件内容矛盾或缺失;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细节漏洞。例如,某农业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目录标注“采购清单另附”,但正文已包含清单,且未明确“另附清单”是否存在;同时,“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条款格式不统一,影响供应商投标效率。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在某乡村保洁服务项目中,代理机构仅对“政采贷”政策进行定义,未明确合作金融机构名单、融资申请流程、贷款利率范围、审批时限及平台登录路径,导致政策无法落地,未能切实为供应商减负。
档案管理与人员能力不足;部分代理机构存在采购档案装订不规范(无页码、无索引目录)、档案材料不完整(缺漏采购合同副本)等问题;同时,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理解不深,专业技能不足,导致在文件编制、质疑答复等环节频繁出现合规性错误。
(二)属于采购人的责任问题
合同公告不及时:多家采购人未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时限在指定媒体公告采购合同,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影响市场透明度。
采购需求与履约管理不规范
赔付机制不健全:上述意外险服务项目中,采购人要求“赔付未达保费**%时第四季度补充赔付”,但未明确补充赔付比例计算方式、封顶赔付对象界定标准及特殊情况协调机制,导致执行层面无据可依。
违规转嫁信用核查责任:在某污染物接收转运服务项目中,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可查询的信用信息证明,违反“应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完成信用核查”的规定,增加供应商投标成本。
三、专项整治检查处理及整改阶段
市财政局将对抽取的*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对**个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采购人和项目代理公司进行了工作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严格按照《省财政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鄂财采发〔****〕*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若今后在政府采购项目操作中再次发生相同问题,将暂停该公司所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同时要求各代理机构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提升人员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各代理机构需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及整改效果报送至汉川市财政局监督管理股。
五、其他补充事宜
汉川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