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1-28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评估服务项目(****年度)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评估服务项目(****年度) 采购目录:*********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浙政发[****]**号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纳入自然资源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进行相关探索。根据浙政发[****]**号文件中第七条中“(三)经批准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的地块,允许以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间为起点,按用途法定最高年限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照土地使用条件改变前后评估确定地价的差价核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数额。补交土地出让金数额应委托*家以上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相关内容,为保障试点项目审批规范有序,拟在我局现有家评估公司基础上,增加家评估公司。计划于****年**月底完成该项目土地评估,用于保障补缴出让金手续公平公正,试点平稳运行。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上地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自然资发〔****〕**号)相关要求,对****年度内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涉及项目*梧桐工业园区(稻乐路区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及市域内其他试点项目进行土地评估。;按业主需求。;确保成果数据安全,杜绝发生数据泄密等情况。;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涉及项目:梧桐工业园区(稻乐路区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及市域内其他试点项目土地评估。****年**月**日前完成本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涉及项目的土地评估。。 |
| 联系人 | 桐乡自然资源局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