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1-28 00:00:00
桐城市****年固定污染源、农田灌溉水及农村饮用水等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为了尽快开展****年相关监测工作,根据****年安庆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委托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年桐城市固定污染源污染物、农灌水及农村及乡镇饮用水(部分项目)开展监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农村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
*.监测频次:*个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中的*项:硫化物、铅、锌、镉、五日生化需氧量、氰化物、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
*、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境主庙水库)
*.监测频次:*个点位,第二季度、第四季度的第一个月监测;
*.监测项目: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基本控制项目**项。
*、固定污染源(桐城市盛运环保公司)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二噁英、重金属类
*.监测频次:*个点位,二噁英全年一次,重金属类每季度一次。
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中要求,开展监测。
二、监测结果及报送
*、监测时间及报告提交
(*)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工作的,要求于当月第一周完成采样工作,并于采样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出具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发送给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同步报送采样、分析、质控原始记录扫描件。
(*)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工作的,要求于本季度第一个月完成采样工作,并于采样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发送给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同步报送采样、分析、质控原始记录扫描件。
(*)每年或每半年开展一次监测工作的,按照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安排的监测时间开展工作,并及时出具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同步报送采样、分析、质控原始记录扫描件。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必须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进行监测,无**方法的选用 ** 方法。
(*)选用的方法检出限不得超过所执行的标准限值的四分之一,若国家发布的**和 ** 方法均无法达到的,须作书面说明并征得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同意。
*、质量控制
中标方需对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对监测结果负责。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监测指标样品时效性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要求
*、监测过程中,如出现数据异常,中标方应及时与业主方沟通,商讨查找原因,必要时复测,复测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中标方应对本单位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和设备安全负责,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实际监测内容发生变化,监测费用则按照投标报价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及检查结果一次性支付余款。
五、投标方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具有国家认定颁发的检测资质,满足本项目需要。
*、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数据处理方法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和考核及其他相关要求。
六、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和提交的材料
请有意者于****年*月*日**时**分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报价文件提交至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地址:安庆市桐城市区文津路与西二路交汇口北侧。
七、中标条件
以最低中标方式选取服务方。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人:钱先生
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分局
****年 **月**日

皖公网安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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