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昌坤远年产30000吨紧固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的审批意见
2026-01-28
湖北/宜昌 中标结果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昌坤远年产30000吨紧固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的审批意见
湖北/宜昌-2026-01-28 00:00:00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昌坤远年产*****吨紧固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的审批意见

  宜昌坤远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宜昌坤远年产*****吨紧固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宜昌坤远年产*****吨紧固件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高新技术示范园经一路*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生产车间*栋,综合/研发楼*栋,实验楼*栋,建设材料改制生产线*条,材料热处理线*条,机加工生产线*条,产品热处理生产线*条,冷镦生产线*条,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紧固件产品*****吨。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梁家畈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断料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达标排放;冷镦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自带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热处理炉淬火、回火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机加工过程中的油品挥发废气、余温发黑废气在车间无组织达标排放。加强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边角料、废钢屑、报废的不合格品、废钢丸、废包装袋、收集粉尘、沉渣、废实验样品收集后交相关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含油废钢屑、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冷镦油、废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淬火油、淬火槽废渣、余温发黑槽废渣、静电油雾净化器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化建设排放口,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宜都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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