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6]2号
2026-01-08
黑龙江/大庆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6]2号
黑龙江/大庆-2026-01-08 00:00:00
黑龙江/大庆-2026-01-08 00:00:00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号
作者:大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投 诉 人:大庆玉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号电商产业园*座******室
被投诉人*: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号
被投诉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卡尔加里路**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物业服务(二次)”(项目编号:[******]**[**]**********)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该项目评审中评审委员会未履行法定职责;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企业从业人员”人数存在填报虚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企业类型为小型企业”,存在虚假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市司法局复议中心)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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