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6年3号)
2026-01-20
黑龙江/大庆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6年3号)
黑龙江/大庆-2026-01-20 00:00:00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年*号)
作者:大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人:天津木森林木制品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泰和路*号(转化公路港)南口***

被投诉人*大庆市应急管理局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

被投诉人*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

  • 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大庆市应急管理局****年救灾物资储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投诉事宜本机关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适用错误,直接违反招标文件强制性规定,并架空国家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履行实质性审查义务,评审程序严重违法,且剥夺投诉人法定陈述申辩权。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不统一,对投诉人构成歧视性待遇,且被投诉人对类似情况的处理自相矛盾,违背公平原则。

基于上述查证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市司法局复议中心)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庆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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