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口中小化工企业科创园项目(一期)(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2026-01-27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董家口中小化工企业科创园项目(一期)(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6-01-27 00:00:00

董家口中小化工企业科创园项目(一期)(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其他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 详细评审中增加*.*.*条:本项目设置低价风险控制价。低价风险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报价均值×**%。低于低价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异常低价。 当出现异常低价时,启动异常低价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亏本让利; (*)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类似项目业绩; (*)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不推荐其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入围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定标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定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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