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888弄东方名城63号201、202室招租信息公告(交易公告)
2026-01-28
广东/省外区划特殊转换_辖区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888弄东方名城63号201、202室招租信息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省外区划特殊转换_辖区-2026-01-28 00:00:00

项目编号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扬州宜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号城建广场*号楼***室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和路***弄东方名城**号***、***室,计算租金面积***.**㎡,有房地产证,目前空置。

计算租金面积

***.**㎡

出租用途

住宅

出租期限

*年

免租期限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元/年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批准,以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招租底价协议成交。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意向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所提供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并于报名时签订******;同意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承租报名资格。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工商信息查询单;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

*.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履约条件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前往物业实地踏勘(未踏勘的意向承租方默认已踏勘),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产权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

*.在承租该物业后,承租人需承担租赁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物业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等。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途仅限居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和业态规划;按****年*月*日施行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及****年*月**日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禁止承租人租赁房屋经营******;群租房******;,一旦发现,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收回房屋。

*.为严格遵循出租方集团的安全管理规范并防范租赁风险,维护物业整体居住环境与秩序,并确保租赁关系合法、明确、可追溯,要求承租方根据其性质(个人或单位)提供相应的身份与资质证明文件。如承租方以个人名义承租,需在合同签订时需向出租方提供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承租方以公司单位或组织名义承租,承租方需提供上海本地企业及其它城市企业上海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具体地址、宿舍现场管理负责人联系方式、拟居住在本房屋的员工名单,并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来的社保缴费证明(需配合出租方到社保局核实证明的真伪)。如承租方入住人员发生变化,务必先履行审核备案程序,新入住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待入住后下个月补充提供新入住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需配合出租方到社保局核实证明的真伪)。承租方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有虚假,承租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租赁期间产生的邻里矛盾承租人承诺自行解决,不因邻里纠纷向出租方或产权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赔偿。

*.在承租该物业后,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若产权方需要抵押该房屋,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或产权方办理签订放弃优先权声明,因此造成房屋产权发生变更且必须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产权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租方已经了解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状况,在承租后,同意按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

*.租赁期间,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定期进行房屋安全、人员居住等方面的检查。承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做好安全管理宣教工作,并有义务做好一切临时检验的接待工作。

*.租赁终止时,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招租公告所有内容,包括招租信息、租赁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并完全认可接受。

**.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的*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主体须与递交深圳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模板

特别事项说明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本物业实际权属方为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方已将此资产委托给扬州宜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承租方将与扬州宜居商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租金转至产权方银行账户,租赁押金转至扬州宜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本次房屋公开招租旨在解决市民/企业职工自住需求,谢绝任何中介机构、代理人员参与。如发现中介冒名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承租资格。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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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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