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6-01-27 00:00:00
涡阳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跟踪审计 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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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涡阳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跟踪审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子顺路南侧米兰花园*幢商业*层*号、*号、**号、**至**号
成交金额: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元)
成交供应商业绩:*、企业类似业绩:凤台县紧急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二标段跟踪审核及竣工结算,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凤台县紧急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三标段跟踪审核及竣工结算,项目负责人:李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涡阳县粮食购销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经济开发区乐行路北侧、****线西侧*幢***室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县粮食购销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