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1-27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6-01-27 00:00:00

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国家政策调整按采购人要求更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中: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更正为: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实质性要求):(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请各供应商按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投标(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供应商质疑电话:************。监督投诉机构:都江堰市财政局 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都江堰市发展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江安河东路下段**号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