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1-27 00:00:00
|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卫健局 | |
| 文件效力: |
安吉县****年***等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为持续做好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供应和管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安吉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疾发〔****〕**号)要求,结合《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关于下发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的通知》(浙疾办便函〔****〕*号)和《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补充二)的通知》等文件内容,现就****年我县***等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浙江省现有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
*、近*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及产品质量问题。
二、遴选品种
*群*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口服六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三、遴选程序
*、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年*月*日前提交企业产品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卫生监督所)对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在湖州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专家组成遴选专家组,根据评分情况确定入选疫苗。疫苗遴选过程由县卫健局纪检组人员全程监督。
*、遴选结束后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县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卫生监督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资料不完整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资料封面应标明“安吉县****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资料”,可参考附件*,后附作证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企业的骑缝公章。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复印无效),可参考附件*。上述资料一份,密封后递交。如无法提供的资料需在密封袋上注明。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室。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越都东路***号
联系人:郑芝灵
联系电话:************
邮编:******
附件:*、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资料
*、承诺书
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吉县卫生监督所)
****年*月**日
附件*:
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资料(产品说明)
内容 | 情况说明 |
疫苗名称 | |
生产企业 | |
供应商 | |
价格(元/支) | |
疫苗配送企业 | |
下单至到货时间 | 疫苗达到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最短 天,最长 天 |
产品适用人群情况 | |
包装规格(**支(瓶)/箱) | |
中包装上有无电子监管码 | |
去年全国批签发数量 | |
去年全省使用情况(多少县区使用,总共数量多少) | |
产品接种程序 | |
疫苗有效期 |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 |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售后服务 | |
退货比例 | |
进口/国产 | |
技术和工艺先进性说明(最多三条) | |
附产品说明书 |
附件*:
承诺书
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卫生监督所):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如伪造数据或数据不真实,则退出本次遴选,且*年内不参加安吉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承诺方(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