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1-27
{prov} 招标采购
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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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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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 | 调解员、兼职仲裁员以案定补项目 | 一、项目概述 为及时有效调处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动长宁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计划将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包括代收仲裁文书工作及组织兼职仲裁员办案工作)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进行。主要工作包括调解接待、收案、调处、归档、调解不成代收仲裁申请及组织兼职仲裁员办理案件等流程。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的人员、场地、办公设备及配套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由中标公司自行提供。 二、项目工作总量及内容 (一)按****至****年三年争议总数的平均值测算,预计****至****年度平均每年劳动争议调解案件数量为****件,兼职仲裁员办案数量为***件。 (二)项目主要工作包括调解接待、收案、调处、归档、调解不成代收仲裁申请、组织兼职仲裁员办理案件。 三、项目要求 (一)承接机构主体要求 *、住所地在本辖区; *、具有人力资源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资质; *、曾组织或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的优先。 (二)调解工作要求 *、调解成功率不低于市人社局**%的指标; *、人员选聘需经资格认证; *、业务开展需严格遵守本市调解仲裁工作规范; *、坚决防止廉政、风纪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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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