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2-01 00:00:00
关于城峰镇穴利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城峰镇穴利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的请示》(樟城政〔****〕***号)、可研文本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乡村基础配套设施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峰镇穴利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城峰镇穴利村规划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整治范围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坡挡墙护栏总长*****,高度约*.**;挡墙绿化提升*****.****;新建休憩节点空间约****;改造休闲步道总长约****,宽度约**,总面积约*****;并配套实施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该项目无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峰镇穴利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用地的复函》;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城峰镇穴利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的审查意见》(樟农〔****〕***号)。
十、其他要求
*、请你镇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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