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樟城镇城关村象山 森林防火巡护道及附属设施项目的批复
2025-12-03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建设樟城镇城关村象山 森林防火巡护道及附属设施项目的批复
福建/福州-2025-12-03 00:00:00
福建/福州-2025-12-03 00:00:00
关于同意建设樟城镇城关村象山 森林防火巡护道及附属设施项目的批复
永泰县樟城镇城关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樟城镇城关村象山森林防火巡护道及附属设施项目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樟城镇城关村象山森林防火巡护道及附属设施项目(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樟城镇城关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樟城镇城关村城隍庙至官垅里路段。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森林防火巡护道(城隍庙至官垅里路段),规划道路总长约*.***,宽*.* *,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休憩平台*个、瞭望监控塔*座、防火检查站*座、庇护所*处。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樟城镇人民政府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永泰县樟城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你单位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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