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2025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1-27
新疆/塔城市 中标结果
[政采云]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2025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塔城市-2026-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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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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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市支行 |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号 | 报价:*.*(%) | **.*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 |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 | *、维修资金存款定期、活期利率(短期、长期);*、住宅维修资金的分户建账,按户结息;*、承担服务器迁移,数据备份,“智慧住房”基础数据治理服务;*、提供年度维修资金短信通知服务;服务商(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 | (一)应与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合同,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二)如遇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承办银行应积极予以办理。提前支取部分,银行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 (三)应提供定期存储和解定、回单送达、资金证明开具等上门服务工作。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龙(第*标项采购人代表),陈智,钱嘉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文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庆
电 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