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总师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6-01-27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深圳市规划和⾃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总师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广东/深圳-2026-01-27 00:00:00

深圳市规划和⾃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总师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  【字号: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拟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总师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总师服务

合同金额(万元):***.*万元

中标供应商:上海马达思班建筑设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下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变更为“*.*本合同下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入驻,中心区规划方案需进一步优化提升,致使项目超出原合同履行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长合同履行期条款。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号文贞楼*栋*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栋***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分享到: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