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26-01-27 00:00:00
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关于对城西片区******、********地块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进行公开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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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委托技术单位开展城西片区******、********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地块界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城西片区******、********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采购单位名称: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城西片区******、********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在项目完成时间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合格后的调查报告。
五、项目完成时间:****年*月*日前。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需已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管理(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同时信用记录系统中无失信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报价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及咨询电话
请各报价单位在预算范围内合理报价,并制定详细报价清单,在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形式密封报送至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号北楼****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八、其它
(一)报价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以及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范围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二)本次报价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情况,以最低报价单位作为本次项目的委托实施单位。
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年*月**日
城西片区******、********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