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公路应急抢险设备采购(除雪破冰车、车载应急终端)第三次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温州市财政局]
2026-01-27
浙江/温州 质疑投诉
关于2025年公路应急抢险设备采购(除雪破冰车、车载应急终端)第三次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温州市财政局]
浙江/温州-2026-01-27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温州东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公路应急抢险设备采购(除雪破冰车、车载应急终端)第三次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温州东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炬 光园中路***号*幢***

五、基本情况

在“****年公路应急抢险设备采购(除雪破冰车、车载应急终端)第三次”政府采购项目中,实施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款、《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 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序号**。

七、处罚结果

处以****元罚款(以采购金额*‰计算)。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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