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余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
2026-01-27
江西/鹰潭 变更澄清
[贵溪市]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余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
江西/鹰潭-2026-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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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余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积极参与,现就本项目作如下澄清说明:
澄清一: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澄清二:本项目质量要求填写“合格”或“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或“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或“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均符合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
澄清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元)。
澄清四:删除招标文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自带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中的《投标人响应性承诺》中的:“**、我单位若中标,投标文件中的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按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生老病死,人员离职等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与本项目要求的“ 中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及“八大员”必须押证上岗”不一致,请各位投标人自行将此条调整为: “**、我单位若中标,投标文件中的注册建造师和八大员按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生老病死,人员离职等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修改为按招标文件“响应性承诺”格式执行。
澄清五:本项目业绩 ** 个月有效期范围和奖项(含质量、安全标化荣誉)** 个月有效期范围不作时间要求。
澄清六: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除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开标前投标单位为拟派注册建造师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公积金流水明细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补缴不予认可。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时间不足*个月的,以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
澄清七:答辩通知附件部分内容更正,具体按调整后答辩附件执行。
澄清七: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变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贵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