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1-27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购目录:*********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对《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规划范围为**.*平方公里,共分为两个片区,其中东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军港路,南至线海塘,西至规划范围边界线,北至****省道;西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建港路,南至****省道,西至虎啸路,北至创业路。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木规范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木导则 总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木导则 产业园区》等有关规划环评指导规则的相关要求,采用专家评审方式验收,以审查小组意见为验收证明。;(*)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各项工作,并按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
| 联系人 | 徐女土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