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决定
2026-01-27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关于撤销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决定
江苏/南通-2026-01-27 00:00:00
江苏/南通-2026-01-27 00:00:00
关于撤销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决定
当事人: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工业园薛沙路东首
法定代表人:蔡平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范围:索具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年**月**日,我局收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张芝山派出所《关于商请核查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是否存在恶意注销嫌疑的函》。根据职责分工,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事宜进行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确认了有关违法事实,于****年**月**日向我局出具《关于〈线索移送函〉的回函》(苏锡通市监函字〔****】****号),建议我局撤销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年*月**日的注销登记。我局于****年*月**日依法作出《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并由工作人员直接送达。截至****年*月**日,未收到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听证申请。
经查,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在****年*月**日的注销登记中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南通宏坤索具有限公司****年*月**日的注销登记,恢复主体资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