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7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丹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1-27 00:00:00
四川/甘孜-2026-01-27 00:00:00
丹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丹巴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等*县(市、局)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丹巴县)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广路汇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号成发商厦*楼***号
被投诉人:丹巴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甘孜州丹巴县章谷镇五里牌新区综合办公楼南楼七楼
被投诉人:丹巴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甘孜州丹巴县章谷镇五里牌新区综合办公楼南楼三楼
四、基本情况
丹巴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丹巴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等*县(市、局)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丹巴县)(*****************),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业绩*.*%投标人****年**月**日(含)至今每提供*个类似业绩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注: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提供业绩的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甲方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合同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的以通知书时间为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丹巴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