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1-27 00:00:00
固镇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固镇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 
同类项目: 食堂***;
*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忆飨味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镇光彩大市场**栋***号
*.投标报价: ******.**元
*.综合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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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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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固镇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固镇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根据看守所情况采购食堂后堂、后勤保障的劳务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合同采用*+*+*模式,经考核合格,双方均同意可续签*次,每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公安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镇县公安局
地 址: 固镇县****与杨庙路交口东***米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钰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广场一街**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