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2026-01-27 00:00:0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年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公司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接受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公司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类型诉讼(含经济仲裁、行政复议、刑事报案等),以及特定法律事项研究。
实施地点:辽宁省铁岭市
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辽宁鸿鹤鸣律师事务所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铁岭铁塔于近期收到案件传票,该案属****年诉讼代理服务项目范畴。辽宁鸿鹤鸣律师事务所已就此案完成证据梳理与应诉准备,案件定于****年*月**日开庭,预计****年*月**日后审结。为保障诉讼策略连贯与工作衔接,拟继续采购该律所代理。
依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单一来源采购“(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规定,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年*月**日至 **** 年*月**日,共*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洋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