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油墨新材料采购-泰山(青秀)-补充公告通知一
2026-01-27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油墨新材料采购-泰山(青秀)-补充公告通知一
福建/厦门-2026-01-27 00:00:00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油墨新材料采购*泰山(青秀)*补充公告通知一

发布时间:**********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项目名称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油墨新材料采购*泰山(青秀)

招标编号

**********************

本招标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中:

原为: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秒 】”;

修改为: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秒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六、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内容中:

原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修改为: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秒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 评分界定的“说明第①点内容:

原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如该业绩为生产商业绩,须同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相应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或协议至少提供*张****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所开具的发票),合同或协议须至少包含双方印章、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或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同时增值税发票还须对应提供相关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记录的截图,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①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如该业绩为生产商业绩,须同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相应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或协议至少提供*张****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所开具的发票),合同或协议须至少包含双方印章、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或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供货经验”中“说明” 第①点内容:

原为:①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如该业绩为生产商业绩,须同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相应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或协议至少提供*张****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所开具的发票),合同或协议须至少包含双方印章、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或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同时增值税发票还须对应提供相关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记录的截图,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①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如该业绩为生产商业绩,须同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相应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或协议至少提供*张****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所开具的发票),合同或协议须至少包含双方印章、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或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生产设备配置情况一览表”中“注”内容:

原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生产商公章的生产设备清单、现场整体及单独照片(单独照片需注明对应设备名称)、所有权佐证材料(如购置发票等)或租赁证明(如租赁合同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同时增值税发票还须对应提供相关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记录的截图。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修改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生产商公章的生产设备清单、现场整体及单独照片(单独照片需注明对应设备名称)、所有权佐证材料(如购置发票等)或租赁证明(如租赁合同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四)质量检测仪器配置情况一览表”中“注”内容:

原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生产商公章的质量检测仪器清单、仪器现场整体及单独照片(单独照片需注明对应设备名称)、所有权佐证材料(如购置发票等)或租赁证明(如租赁合同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同时增值税发票还须对应提供相关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记录的截图。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修改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生产商公章的质量检测仪器清单、仪器现场整体及单独照片(单独照片需注明对应设备名称)、所有权佐证材料(如购置发票等)或租赁证明(如租赁合同或租赁发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投标人如有需要也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单位处(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号**国际中心*区***)领取书面“通知”。

注:本“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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